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4-12
债券代码:127012 债券简称:招路转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路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招路转债”赎回价格:100.0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招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摘牌。
“招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招路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
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招路转债”,将按照 100.0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招路转债”二级
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
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期间,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招路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7.87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0.23 元/股),触发了“招路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招
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招路转
债”。现将“招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5 号)核准,招商公路于 2019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237 号”文同意,招商公路 50 亿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招路转债”,债券代码“12701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招路转债”的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2019 年 3 月 28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34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7.87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税),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于 2019 年 7 月
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招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
起由原来的 9.09 元/股调整为 8.81 元/股。
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招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起由原来的 8.81 元/股调整为 8.63 元/股。
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招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2 年 7 月 5 日起
由原来的 8.63 元/股调整为 8.28 元/股。
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招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起由原来的 8.28 元/股调整为 7.87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基本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
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
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9
月 30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5 年 3 月 21 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以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招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87 元/股)的 130%(含 130%,
即 10.2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招路转债”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招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招路转债”赎回价格
为100.0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 元/张);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2.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第五个计息日(2024 年 3 月 22 日)起至第六个计息
年度赎回日(2024 年 3 月 26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4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4/365≈0.02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2=100.02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3月25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招
路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024年3月25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招路转债”。本次赎回完成
后,“招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招路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31层
联系电话:010-56529088
传真:010-56529088
邮政编码:100022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招路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
内交易“招路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招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招路转
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招路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
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
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
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招路转债”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